
組織章程
組織架構
第十三屆理事長
姓 名 | 任職單位 | 職稱 |
陳國欽 | 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副理事長
姓 名 | 任職單位 | 職稱 |
莊燿銘 |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常務理事
姓 名 | 任職單位 | 職稱 |
李貴琪 | 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 所 長 |
陳正宏 | 旅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沈金柱 | 永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理事
姓 名 | 任職單位 | 職稱 |
闕詔璋 | 品甫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沈惠松 | 衣力美實業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林泰立 | 德春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卓茹馨 | 和友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特助 |
張昌榮 | 工業技術研究院 | 組長 |
黃宗仁 | 城市綠洲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姚晤毅 | 展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副總經理 |
簡茂男 | 台灣區毛紡織工業同業公會 | 理事長 |
黃意忠 | 台灣區絲織工業同業公會 | 理事 |
雲有財 | 台灣區織布工業同業公會 | 監事會召集人 |
黃義閎 | 台灣針織工業同業公會 | 理事 |
吳重行 | 台灣區製衣工業同業公會 | 常務理事 |
俞玲華 | 台灣區人造纖維製造工業同業公會 | 秘書長 |
黃志賢 | 台灣毛衣編織工業同業公會 | 理事長 |
常務監事
姓 名 | 任職單位 | 職稱 |
程 鯤 | 歐都納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監事
姓 名 | 任職單位 | 職稱 |
邱勝福 | 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 協 理 |
郭韻琴 | 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 | 處 長 |
黃鴻源 | 奇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楊維漢 | 南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策略長 |
秘書長
姓 名 | 任職單位 | 職稱 |
林政助 | 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 主任 |
副秘書長
姓 名 | 任職單位 | 職稱 |
鄭凱方 | 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 副主任 |
第十三屆協會委員名單
- 活動委員會:卓茹馨女士
- 會員委員會:闕詔璋先生
- 編輯委員會:林泰立先生
- 財務委員會:郭韻琴女士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品研發國際交流協會 章程
第一章總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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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本會名稱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品研發國際交流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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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宗旨如下:鼓勵並培養具國際觀之紡織品研發及管理人才,以促進產業昇級。 -
第三條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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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
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
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
第五條本會之任務如左:
- 辦理專題研討會,增廣國際社會文化新知。
- 辦理或出席國際性學術座談、競賽、發表會,增加國際交流。
- 組團參加國際著名紡織專業展或相關機構,掌握研發及市場方向。
- 提供國際紡織產品流行訊息,提升產品開發能力。
- 支持政府政策推動參與社會公益活動,以人道關懷互助聯誼。
- 舉辦國際貿易拓銷及推廣活動。
- 獎勵對紡織業的研發或國際交流有具體貢獻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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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任務,主要為經濟部。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二章會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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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左:
- 個人會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紡織專業背景或服務紡織業界有實務經驗者,申請入會經審查合格,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後即為本會個人會員。
- 團體會員:贊同本會宗旨之相關公司機構及紡織品研發機構、學校,申請入會交立案證書及得推派代表二人之名單,並繳交入會費和常年會費後即為本會團體會員。
- 台灣戶外品牌聯盟團體會員:具有戶外產品自營品牌之相關公司機構,申請入會交立案證書及得推派代表二人之名單,並繳交常年會費後即為本會團體會員。
- 榮譽會員:贊同本會工作,捐贈贊助款之社會熱心人士經理監事通過即為本會榮譽會員。
- 永久會員:凡個人及團體會員一次繳交十年常年會費即為本會永久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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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會員權益如左:
-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
- 相關活動受名額限制時,會員參與得有優先權。
- 本會設獎助金,會員參與國內外經本會認同之競賽活動、作品發會等成績卓越受肯定者,經理事會核可,得申請本會之獎助。
- 會員可享有訂購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發行各類刊物之折扣優待。
- 會員組團觀摩參加國際專業展,可享有專業人員諮詢服務、語文協助及展覽主題之分析資料等。
- 會員可享有每季會員會訊及折扣優待刊登廣告服務。
- 會員可享有參加本協會舉辦之國際貿易拓銷及推廣活動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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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會員責任與義務如左:
-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 會員有維護本會形象,致力研發工作,並推薦專業人才入會之義務。
- 會員在集會時不得有任何政治性宣導或批評之行為。
- 會員得接受本會於辦理國際性交流及推廣活動時,義務服務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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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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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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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第三章組織及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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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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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會員大會之職權如左:
- 訂定與變更章程(須會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 選舉及罷免理事、監事。
- 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 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 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 議決財產之處分。
- 議決本會之解散。
- 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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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本會置理事十九人,監事五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
選舉理事、監事,依計票情形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五人,候補監事一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
本屆理事會得提出下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 -
第十六條理事會之職權如左:
- 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 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副理事長、理事長。
- 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副理事長、及理事長之辭職。
- 聘免工作人員。
- 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 其他應執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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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五人,由理事互選之,並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副理事長,一人為理事長。
理事長對內總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
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由副理事長代理之,副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
第十八條監事會之職權如左:
- 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 審核年度決算。
- 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 議決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 其他應監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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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
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
第二十條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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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理事、監事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 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
- 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
- 被罷免或撤免者。
- 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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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副秘書長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秘書長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
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 -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另聘用工作人,執行秘書、財務、業務等工作,由理事長選適當人員擔任之,薪資由理事會核決。視業務需要,可增設各類工作小組,工作人員由理事會議決聘任之,工作人員任期與理事長任期同,新任理事長如同意續聘時,任期可續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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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職責如左:
- 秘書:掌管會員名冊、會議通知及紀錄、填送各項主管機關備查之文件、協助秘書長執行其他通常屬於秘書執行之職務。
- 財務:掌管本會之各類款項,向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作財務狀況報告,並執行通常屬於財務之職務。
- 業務:編製會員通訊錄、協助各項活動規劃與推動。
第四章會議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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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
第二十六條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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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條會員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章程之訂定與變更、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理事及監事之罷免、財產之處分、本會之解散及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應有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會辦理法人登記後,章程之變更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或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書面之同意行之。本會之解散,得隨時以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可決解散之。 -
第二十八條理事會每四個月召開一次、監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
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
第二十九條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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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條活動:
- 每年辦理國際性聯誼交流活動一次。
- 每年辦理邀請國內外專家專題座談會至少二次。
- 每年辦理國外參訪、參展或貿易推廣活動至少一次。
第五章經費及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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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條本會經費來源如左:
- 入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三千元,團體會員新台幣一萬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
- 常年會費及永久會費:個人會員常年會費新台幣三千元,團體會員常年會費新台幣一萬元;永久個人會員須一次繳納十年會費新台幣三萬元,永久團體會員須一次繳納十年會費新台幣十萬元。
- 台灣戶外品牌聯盟常年會費:團體會員新台幣二萬元,永久團體會員須一次繳納十年會費新台幣二十萬元。
- 事業費。
- 榮譽會員贊助金。
- 委託收益。
- 基金及其孳息。
- 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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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本會會計年度以歷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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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本會每年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員工待遇表、提會員大會通過(會員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者,先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會計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工作報告、收入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會員大會未如期召開者,先報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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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條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第六章選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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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理、監事選舉前,應由理事長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提名儲備候選人名單,並依筆畫順序和各項職務列印在選票上,在會員大會中舉行圈選,以得票最高者順序當選為理、監事及候補理、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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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條選舉以無記名連記法投票為之,同票數者於會員大會時抽籤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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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條除理、監事選舉之外本會之表決,採口頭、舉手表決方式。
第七章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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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條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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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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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經本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三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並報經內政部九十年十二月二日台內社字第0九一000二三五七號函准予備查,並於九十七年一月十日經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修訂,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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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經本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三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並報經內政部九十年十二月二日台內社字第0九一000二三五七號函准予備查,並於一O九年一月九日經第十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修訂,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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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經本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三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並報經內政部九十年十二月二日台內社字第0九一000二三五七號函准予備查,並於一一O年一月七日經第十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通過修訂,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中華民國紡織品研發國際交流協會獎章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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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本辦法依據中華民國紡織品研發國際交流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章程第一章總則第五條第七款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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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協會設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並得視實際需要增設其他獎章,頒贈合於下列條件者: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凡為促進台灣紡織業的永續發展,積極從事於紡織品的研究開發,具有顯著重大成就之機構或團體或個人足為楷模者,每年得設一名。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凡為促進台灣紡織產業國際交流,具有卓越貢獻之機構或團體或個人足為楷模者,每年得設一名。
- 為本協會之發展具有其他重大貢獻者,得設相關貢獻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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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本協會各獎章於每年年會時由理事長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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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本協會會員,得於每年年會三個月以前提名或自薦為當年獎章候選人,並附充分相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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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候選人評選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經本協會理事會過半數理事出席審查討論,出席理事三分之二(含)以上票選同意,始得進行頒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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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本協會理事會理事為候選人時,應迴避審查及投票,各獎章若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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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本辦法由本協會理事會討論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歷年獎章得主
2008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紡慶實業有限公司、南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財團法人台南企業文化藝術基金會
2009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福盈科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千倍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南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台灣今品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和友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南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彪琥鞋業有限公司、豪紳纖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德式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福盈科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歐都納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佰龍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亞東技術學院材料與纖維系
2017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寬達聯合貿易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展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金鴻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實踐大學服裝設計學系
2019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品甫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大愛感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宏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德春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2022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永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台灣百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 紡織品研發成就獎章: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紡織品國際交流成就獎章:寶熊漁具股份有限公司